关于开展第七届“荆门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漳河新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市直各单位:
为集中展示当代荆门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市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加快实施“双省战略”和“四个荆门”建设而作出积极贡献,中共荆门市委组织部、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荆门市委、荆门市青年联合会决定于2015年“五四”期间集中颁授第七届“荆门青年五四奖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荆门青年五四奖章”是中共荆门市委组织部、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荆门市委、荆门市青年联合会授予荆门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申报人选必须是青年中的最优秀分子,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14至40周岁(1975年5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出生)的荆门青年(包括荆门籍在外工作的青年和在荆工作的非荆门籍青年)。
2.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荆门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4.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已获荆门市“十大杰出青年”及提名奖者不予参评)。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重点向基层一线勇于创新创业的优秀青年倾斜,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各单位组织推荐,推荐人选应注意结构,广泛代表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同时,团市委面向社会发布消息,接受青年自荐。
2.审核。团市委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初步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
3.考察。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查等形式对建议人选进行考察。
4.公示。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7天内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5.评选。评委会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考虑专业均衡分布等因素,确定第七届“荆门青年五四奖章”标兵及第七届“荆门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6.表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团市委、市青联将于“五四”期间对获得者进行表彰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向同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汇报,精心部署,严格把关,切实将优秀青年典型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申报单位要对拟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工商、税务、审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并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作为正式人选上报。
3.2015年3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300字以内主要事迹简介、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推荐表、人选考察表、公示情况的说明)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团市委组织部。逾期未报的、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相关表格请登录38365365.net网站(http://www.pyklt.com)“公告栏”下载。
联系电话:0724-2340703
通信地址:荆门市北门路28号团市委1113室
电子信箱:jmtswzzb@126.com
邮政编码:448000
附件:1.第七届“荆门青年五四奖章”表彰人选推荐表
2.第七届“荆门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
中共荆门市委组织部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荆门市委员会 荆门市青年联合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