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漳河新区团委,屈家岭管理区团委,市直各部办委局团委(总支、支部),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团委,市直各学校团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夯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团的基层活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坚定信念、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创新,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团市委决定,在2017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6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全市优秀共青团员
1.年龄14至28周岁(1989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出生)。
2.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团龄在1年以上。
各级专职团干部不参加“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二)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反对“四风”。
3.热爱团的岗位,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5.从事团的工作2年以上。
“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县(市、区)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三)全市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踊跃参与,在青年中有影响。大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着力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在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班子配备齐全,工作制度健全,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发展、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
3.团委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街道、乡镇团委应建设有1个及以上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县(市、区)团委不参加评选。
(四)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至少有一项以上特色工作,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获得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成员结构合理,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发展、团员管理、团员教育等工作。
3.团支部(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已被推报为“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总支)。
二、申报名额
团市委参照各地、各单位上报的年度团组织和团员统计数量,按一定比例分配名额,具体名额见附表。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所分配名额进行申报。
各地、各单位要扩大视野,拓宽渠道,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兼顾领域和行业分布,推报的候选单位(人)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要统筹考虑非公有制企业、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等新兴领域团组织的候选单位(人)。为加强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团的工作,各地、各单位推报的候选单位(人)中中学、中职类别比例应占到20%。注意推荐工农业生产一线的先进典型。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人选中基层团干部比例应不少于60%。
三、工作要求
申报工作要认真履行团内民主程序,将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结合起来,切实将基层组织中最优秀的集体代表和个人代表推荐上来。初步申报对象在经党团组织研究确定后,注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符合条件的方可作为正式人选上报。申报材料(包括1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律采用A4纸张格式,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于2017年4月7日前报团市委办公室。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催报;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相关事宜请及时与团市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黄 凤
联系电话:2332186
电子信箱:jmyouth@163.com。
附件:1.申报名额分配表
2.“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共青团荆门市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