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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荆门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3-23 10:31:24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漳河新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市直各单位:
为弘扬“五四”精神,集中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市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在推进“三大定位”、“三个率先”的宏伟征程中创先争优,开拓进取,为实现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发挥生力军作用,中共荆门市委组织部、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荆门市委、荆门市青年联合会决定于2017年“五四”期间集中颁授第八届“荆门青年五四奖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7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已获荆门市“十大杰出青年”及提名奖者不予参评)。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能够向广大青年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各单位组织推荐,推荐人选应注意结构,广泛代表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同时,团市委面向社会发布消息,接受青年自荐。
2.审核。团市委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初步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
3.考察。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查等形式对建议人选进行考察。
4.公示。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7天内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5.评选。评委会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考虑专业均衡分布等因素,确定第八届“荆门青年五四奖章”标兵及第八届“荆门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6.表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团市委、市青联将于“五四”期间对获得者进行表彰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向同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汇报,精心部署,严格把关,切实将优秀青年典型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申报单位要对拟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工商、税务、审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并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作为正式人选上报。
3.2017年3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300字以内主要事迹简介、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推荐表、人选考察表、公示情况的说明)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团市委组织部。逾期未报的、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相关表格请登录38365365.net网站(http://www.pyklt.com)“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刘星光 黄 凤
联系电话:0724-2332186
通信地址:荆门市北门路28号团市委1112室 
电子信箱:jmyouth@163.com
邮政编码:448000
 
附件:1.第八届“荆门青年五四奖章”表彰人选推荐表
      2.第八届“荆门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
 
荆青联发4号第八届五四奖章的通知Microsoft Word 97 - 2003 文档 (2).doc
文件类型: .doc 6969de387c41f638b0ebc8f5dd44f6a9.doc (77.00 KB)
 
 
中共荆门市委组织部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荆门市委员会      荆门市青年联合会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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