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荆门市志愿服务先进
个人及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漳河新区团委,屈家岭管理区团委,市直各部办委局团委(总支、支部),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团委,市直各学校团组织: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励更广泛的志愿者投身志愿服务,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决定在全市开展2017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及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集体
二、奖项设立
本次评选设“优秀志愿者标兵”10名、“优秀志愿者”50名;“志愿服务优秀组织标兵奖”10名,“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30名。
三、参评条件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17年度涌现的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集体。
2.优秀志愿者参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正式注册,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获得群众普遍认可;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奖参评基本条件:成立1年及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人;志愿服务组织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四、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各单位团组织依据参评条件及平时掌握的志愿者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推荐对象,形成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团市委。
2.评选审核。团市委将对推荐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初步审核,同时根据日常掌握情况,确定初步人选。
3.组织评议。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将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及往年优秀志愿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拟定获奖名单。
4.评选表彰。团市委和市志愿者协会下发文件对优秀志愿者和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工作与加强注册志愿者考核和评价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结合起来,促进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发展。
2.严格标准,认真推荐。各级团组织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本地本单位的优秀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确保将基层一线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选出来、树起来、推出去。
3.工作迅速,确保成效。各级团组织请于2018年2月2日前将推荐表及汇总表、志愿服务活动照片3张(注明活动内容)报送至团市委,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雷存健 郭锐
办公电话:0724-2372193
邮 箱:jmyouthxsb@163.com
附件:1.2017年度荆门市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2.2017年度荆门市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3.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荆门市委员会 荆门市志愿者协会
2018年1月30日
附件1:
2017年度荆门市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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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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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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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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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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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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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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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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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志愿服务突出事迹(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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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17年度荆门市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团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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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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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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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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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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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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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志愿服务经历 及感受(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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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县市区 |
推荐单位 |
申报类别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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