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漳河新区团委,屈家岭管理区团委,荆门高新区团委,市直各部办委局团委(总支、支部),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团委,市直各学校团组织: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履行共青团四项基本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跨越发展、青年先行”的豪迈情怀,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不断开拓进取、创先争优,为荆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贡献青春力量,经全市各级团组织推荐和党组织审核同意,团市委决定,授予京山县宋河镇团委等 33个基层团委“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京山县人民医院团总支等30个基层团支部(总支)“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授予孙桃枝等119名同志“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夏红霞等60名同志“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勇力潮头,为开创“中国农谷”和“四个荆门”建设新局面增添光彩,为“中国梦”的实现奋力拼搏,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奉献青春。
附件1: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名单
附件2: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名单
附件3: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附件4: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
共青团荆门市委员会
2013年4月19日